
公告日期:2024-12-24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祺龙海洋石油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3号楼A座11-21层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 明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山东祺龙海洋石油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祺龙海洋”、“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指定刘宏、于莉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首创证券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宏、于莉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上市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山东祺龙海洋石油钢管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声 明...... 2
目 录...... 3
第一节 发行人概况及本次发行情况...... 4
一、发行人概况...... 4
(一)基本情况...... 4
(一)主营业务...... 5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5
(三)主要风险...... 6
二、本次发行情况...... 9
三、发行人的创新特征...... 10
(一)公司战略转型本身所体现出的创新特征......11
(二)公司在深海领域隔水导管的成功应用所体现出的创新特征......11
(三)持续发展的前瞻性布局...... 15
四、发行人的创新能力核查...... 15
第二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17
一、本次证券上市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17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17
(二)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7
(三)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8
(四)本次发行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发行条件...... 20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21
第三节 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况的说明...... 23
第四节 保荐机构的承诺事项...... 24
第五节 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25
第六节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26
第一节 发行人概况及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 山东祺龙海洋石油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Shandong Qilong Offshore Petroleum Steel Pipe Co., Ltd.
证券代码 874392
证券简称 祺龙海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00683220001D
注册资本 141,960,000元
法定代表人 王志明
成立日期 2008年12月18日
办公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淮河路73号
注册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淮河路73号
邮政编码 257091
电话号码 0546-8739528
传真号码 0546-8739576
电子信箱 sdqllxp@126.com
公司网址 http://www.qlhygg.com
负责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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