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0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74390 证券简称:佑威新材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任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026
三、《关于确认2024年度并建议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该薪酬标准及薪酬方案制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是依据公司以及各个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决定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拟分配的利润或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及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是依据公司以及各个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晓钟、任汝平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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