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1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74390 证券简称:佑威新材 主办券商:民生
证券
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
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任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长候选人范爱荣先生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长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任职条件,且其工作能力、经验背景能够履行相应工作岗位的职责。
本次选举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程聪先生、副总经理范秋兰女士、董事会秘书王益加先生以及财务负责人姚春亚女士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以上各位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
公告编号:2025-015
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相关人员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任职条件,且其工作能力、经验背景能够履行相应工作岗位的职责。
本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晓钟、任汝平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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