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1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74390 证券简称:佑威新材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
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2 月 7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范爱荣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2 月 7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9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9.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程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2 月 7 日起生效。上述聘
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4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0.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范秋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2 月 7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王益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2 月 7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姚春亚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2 月 7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2 月 7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冯佳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2 月 7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5-016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此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长候选人范爱荣先生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长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任职条件,且其工作能力、经验背景能够履行相应工作岗位的职责。
本次选举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程聪先生、副总经理范秋兰女士、董事会秘书王益加先生以及财务负责人姚春亚女士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以上各位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相关人员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任职条件,且其工作能力、经验背景能够履行相应工作岗位的职责。
公告编号:2025-016
本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