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2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74390 证券简称:佑威新材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基于独立判断,就该次会议上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威航空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中威航空提供1,000万元保证担保是有利于中威航空生产经营的有效措施,中威航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
司能够对中威航空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事项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该项担保事项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充分征求了独立董事的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与公司的实际
情况和发展战略相匹配。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出、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晓钟、任汝平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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