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874387 证券简称:百英生物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百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监事会” 全文“审计委员会”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员。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式增加资本: 增加资本:
(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公开发行股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七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 第二十七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
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不得转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其 职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公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股份变动情况; 司股份及股份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 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的公司股份。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对公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其所持有 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的本公司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转 股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出质的,质权人不得在限制 让期限内出质的,质权人不得在限制
转让期限内行使质权。 转让期限内行使质权。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 股利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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