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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6 17:08:06 股吧网页版
百英生物: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6


公告编号:2025-046

证券代码:874387 证券简称:百英生物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百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05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百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百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百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告编号:2025-046

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委员会固有成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规则增补新的委员。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会议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重大战略发展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对公司ESG战略规划、目标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阅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ESG相关报告;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 对以上事项进行检查;

(七)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告编号:2025-046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应在充分讨论、分析的基础上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将该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有关部门拟定的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有关部门应根据审查修改意见对可行性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按需召开,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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