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公告编号:2025-111
证券代码:874385 证券简称:斯坦德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所记载的内容承诺如下:
1.公司保证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公司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15 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订及公告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
公告编号:2025-111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事项承诺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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