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74385 证券简称:斯坦德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20 日以电话或书面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连超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充分保障公司上市后股东的合法利益,为股东提供稳定的投资回报,制订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度分红回报规划,并自本公司上市当年度起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8)。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璨、顾玉超、卢昆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维护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形象,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有关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璨、顾玉超、卢昆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事项承诺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作出以下相关承诺并进行了逐项表决:
3.1《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
3.2《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3.3《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函》
3.4《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3.5《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3.6《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欺诈发行的股份回购承诺》
3.7《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
3.8《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函》
其中 3.2、3.4、3.5 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公告编号:2025-110)、《关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公告编号:2025-111)、《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璨、顾玉超、卢昆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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