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9 15:31:54 股吧网页版
九目化学: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874382 证券简称:九目化学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作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作
出决议; 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修改本章程; (八)修改本章程;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单项价值或交易金额超 (十)审议批准单项价值或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 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
资产 20%以上(含 20%)的对内投资(主 资产 20%以上(含 20%)的对内投资(主
要指对公司内部的固定资产投资、无形 要指对公司内部的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等)、对外投资(包 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等)、对外投资(包括收购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权或资产, 括收购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权或资产,出资设立公司,对标的公司增资,委托 出资设立公司,对标的公司增资,委托理财等)、委托合同、租赁合同、借款 理财等)、委托合同、租赁合同、借款
合同等非投资类合同; 合同等非投资类合同;

(十一)审议批准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十一)审议批准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交易额在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有关的交易额在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产值的 50%以上(含 50%)的购买合同、 产值的 50%以上(含 50%)的购买合同、
销售合同、提供服务合同等非投资类合 销售合同、提供服务合同等非投资类合
同; 同;

(十二)审议批准单项价值 100 万元人 (十二)审议批准单项价值 100 万元人
民币以上(含 100 万)的公司资产出售、 民币以上(含 100 万)的公司资产出售、
处置事项; 处置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
(包括向子公司提供担保); (包括向子公司提供担保);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每年累计金额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每年累计金额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100 万)的公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100 万)的公
益性、救济性捐赠事项; 益性、救济性捐赠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条规定 (十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的关联交易事项; 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 30%的;

项; (十六)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四条规
(十七)审议股权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