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5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4381 证券简称:钰烯股份 主办券商:甬兴证券
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就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出具有关承诺
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就申请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现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公司为本次发行事项出具的有关承诺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公司及相关主体拟出具相关承诺,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接受相应约束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除承担各承诺事项中约定的责任外,本公司承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应当及时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应继续履行该承诺;或者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告编号:2026-009
(3)如因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除承担各承诺事项中约定的责任外,本人承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应当及时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直接损失,本人将依法予以补偿,补偿金额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为准;
(3)本人未完全履行上述补偿义务之前,公司可以暂扣本人自公司应获取的分红、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和/或津贴(金额为本人未履行之补偿金额),直至本人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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