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5
证券代码:874381 证券简称:钰烯股份 主办券商:甬兴证券
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北交所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
则>等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总经理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
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职权外,还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二)具有知能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能力,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对公司事业忠诚;
(五)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具有团队精神,有较强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清形。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总经理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本条不得担任总经理的情形,同时适用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
国家公务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
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 3 年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
(二)最近 3 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总经理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第九条 除本细则另有规定外,总经理在聘任期届满之前,公司不得无故
解除其总经理的职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辞职具体程序和办法按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签订的聘任合同执行。
第三章 总经理的义务、职责和分工
第十条 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公司总经理不得在主要股东单位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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