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5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74381 证券简称:钰烯股份 主办券商:甬兴证券
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的规定,作为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 2026 年 2 月 4 日召开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2.《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严格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是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之上,根据公司对未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目标制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
公告编号:2026-012
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3.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平衡公司现有股东和未来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4.《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维持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股价稳定,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5.《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出的措施有利于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加未来收益并提升投资者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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