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5
证券代码:874381 证券简称:钰烯股份 主办券商:甬兴证券
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北
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
则>等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则 (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和《浙 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董 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股东会和董事会
会议的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五)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董事会秘书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
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 3 年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
(二)最近 3 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第六条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发布
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的理由,不得无故解聘。
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出现本工作细则第四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情形的;
(二)连续 3 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
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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