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1
关于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
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钰烯股份”“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第七期的辅导期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以下简称“本
辅导期”)。现就本辅导期内的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甬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林浩(保荐代表人)、赵江宁(保荐代表人)、王思青、钟霖佳、宋楠、蔡嘉琪、崔金樱组成,其中,林浩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上述人员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还包括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律师”)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会计师”)。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甬兴证券与钰烯股份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并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报送
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宁波证监局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同意备案并出具了确认辅
导备案日期的通知。本辅导期为第七期,辅导期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拟上市公司的有关要求,按照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主要采取文件核查、现场沟通、问题诊断及答疑、案例分析、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辅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间,接受辅导的人员主要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派代表)。具体包括: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欧曙辉 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2 练宗源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
3 欧齐翔 实际控制人
4 梁云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5 万励 董事、副总经理
6 周龙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7 欧如杰 董事
8 柯碧灵 董事
9 董向阳 独立董事
10 张萍 独立董事
11 裴士俊 独立董事
12 方永松 监事
13 齐云 监事
14 羿红 监事
15 刘严强 副总经理
16 戴慰慰 副总经理
本辅导期内,甬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
方案,结合钰烯股份的实际情况,以跟踪和落实前期辅导重点事项为主线,通过召开中介协调会、个别答疑、现场讨论、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全面深入调查、了解辅导对象经营管理、公司治理、财务、业务等方面状况;进一步讨论公司尚待改进的事项,辅导对象对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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