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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2 15:31:07 股吧网页版
华汇智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2


公告编号:2025-115

证券代码:874378 证券简称:华汇智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20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思沅

6.会议列席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公告编号:2025-115

相关规定,召开临时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根据公司会议安
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召开的时限通知,并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豁免保证了全体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上述豁免事项不影响本次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性。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在临时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公司董
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收到单独持有公司 8.67%股份的股东张思友先生发来
的《关于提请增加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新增审议《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115

2024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毕。

截至目前,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尚未结束,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延长至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发行程序的,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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