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公告编号:2025-049
证券代码:874376 证券简称:百菲乳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细则于 2025 年 5 月 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其主要职
责是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决议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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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应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
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
或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但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会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包括以书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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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会议主
持人建议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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