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公告编号:2025-044
证券代码:874376 证券简称:百菲乳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5 月 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 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
公告编号:2025-044
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施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有错必纠;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
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
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扰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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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
第九条 对责任人作出责任追究处罚前,应当听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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