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874376 证券简称:百菲乳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细则于 2025 年 5 月 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经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明确其职责范
围,保障其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西百菲乳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
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相关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经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
需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 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经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
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聘任经理人员的,该聘任无效。经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七条 经理人员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
他行政职务。
第八条 经理人员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三章 经理人员的任免
第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可设副
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条 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总经理及其他经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总经
理及其他经理人员的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有关总经理及其他经理人员辞任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及其他经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四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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