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874376 证券简称:百菲乳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针对《关于公司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针对《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针对《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该等安排符合市场惯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针对《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针对《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措施,公司制定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针对《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针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相关事宜,符合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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