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26
北京昊普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确认意见
释 义
在本确认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本公司、昊普康、昊 指 北京昊普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普康股份
有限公司、昊普康有限 指 北京昊普康科技有限公司
中明信达 指 北京中明信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昊盾科技 指 北京昊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投长春 指 中投长春国家光电信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融慧达投资 指 长春融慧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股东大会 指 北京昊普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股东会 指 北京昊普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北京昊普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北京昊普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北京昊普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公司、有限公司有效的公司章程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业务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对本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进行说明。以下说明经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阅读,并确认所作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全部过程。
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1、2007 年 12 月,有限公司设立
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钟能辉 货币 30.00
1 知识产权 70.00 —— 35.00
霍庆伟 货币 30.00
2 知识产权 60.00 —— 30.00
3 张瑞卓 知识产权 30.00 —— 15.00
4 何海霞 知识产权 30.00 —— 15.00
5 李云红 知识产权 10.00 —— 5.00
合计 200.00 60.00 100.00
2007 年 11 月 23 日,钟能辉、霍庆伟、李云红、张瑞卓、何海霞共同出具《非专利技
术产权声明》,确认非专利技术“视频会议系统的多媒体数据压缩技术”系由前述五方于 2006年 11 月研制成功,共同拥有,无抵押、质押等经济行为及经济纠纷,愿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同日,前述五方签署《产权分割协议》,根据在研发过程中的贡献,将该技术的价值按如下比例持有:钟能辉持有比例 28.57%,折合人民币 40 万元;霍庆伟持有比例 21.43%,折合
人民币 30 万元;李云红持有比例 7.14%,折合人民币 10 万元;张瑞卓持有比例 21.43%,
折合人民币 30 万元;何海霞持有比例 21.43%,折合人民币 30 万元。
2007 年 11 月 23 日,北京市伯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京仲评字(2007)1204P-M 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钟能辉、霍庆伟、李云红、张瑞卓、何海霞委托评估的非专利技
术“视频会议系统的多媒体数据压缩技术”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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