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2
公告编号:2025-124
证券代码:874360 证券简称:世纪数码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讨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设立职工代表董事暨增加董事会席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并相应增加董事会席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因进行内部监督机构调整,取消监事会并废止《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同时,进行内部治理机构调整,设立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并相应增加董事会席位,相对应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公告编号:2025-124
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三、《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后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四、《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后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琳、鲍海山
2025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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