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874360 证券简称:世纪数码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
用)已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公司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全部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长期股权投资,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或将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通过合资、合作、收购与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行为;
(二)风险类投资,指公司购入股票、债权、基金、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投资行为;
(三)不动产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投资,不包括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
公司开展对外投资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保持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坚持提高公司生产经营效益优先。
第四条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五条 公司投资行为应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因业务需要不得不发生关联交易的,则应遵循公平原则,并遵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投资事项的提出及审批
第六条 公司在确定对外投资方案时,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意见及建议,注重对外投决策的几个关键指标,如现金流量、货币的时间价值、投资风险、财务费用、负债结构等。在充分考虑了项目投资风险、预计投资收益及偿债能力,并权衡各方面利弊的基础上,选择最优投资方案。
公司总经理或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具有投资可行性并经论证的潜在投资机会,应向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提出方案,应按项目可行性评价要求作可行性研究和提供项目调研报告,一般包括拟投资项目的总体情况,投资的可行性经济分析、可行性建议等内容,并将可行性研究报告随立项申请一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指定有关部门落实初步评估、论证事宜,并在此基础上按程序自行决策或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策。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
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做出决策。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并出具相关工作报告,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书面记录并向公司董事长报告,董事长应及时做出反应,如属于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十条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确定后,由财务部负责制定投资概算预算、筹措资金,负责协同相关方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执行严格的借款、审批和付款手续。投资业务所涉及的其他职能部门将协助其办理相关事务。
第十一条 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十二条 公司可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机构等服务机构对重大对外投资进行尽职调查、审计、效益评估等核查,出具相应的报告或文件,确保公司的权益不受损害。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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