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874360 证券简称:世纪数码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讨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方案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授权是为顺利推进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为确保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主体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持自身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及规划、目前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下,制定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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