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74358 证券简称:泰来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北京泰迪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泰迪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经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北京泰迪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5-067。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泰迪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4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5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5
第四章 内幕信息保密管理...... 9
第五章 责任追究...... 10
第六章 附则 ......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北京泰迪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北京泰迪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五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前述相关主体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及其他证券品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六条 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和报送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第七条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消息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八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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