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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2 19:27:29 股吧网页版
泰来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74358 证券简称:泰来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北京泰迪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泰迪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经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北京泰迪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5-067。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泰迪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3
第三章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4
第四章 责任追究...... 5
第五章 附 则......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北京泰迪未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泰迪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
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与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所界定的关联方具有相同含义,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七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
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 公司按照《治理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规定,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九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
占用公司资金: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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