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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2 19:26:24 股吧网页版
泰来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74358 证券简称:泰来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北京泰迪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泰迪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经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北京泰迪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5-067。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泰迪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3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5

第一节 定期报告......5

第二节 临时报告......8

第三节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决议......11

第四节 应披露的交易......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件......13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审核与披露程序......17
第五章 信息披露的责任划分......17
第六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管制度......18
第七章 信息披露的保密措施......19
第八章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19
第九章 信息的申请、审核与发布流程......20
第十章 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信息沟通制度......20
第十一章 涉及公司部门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21
第十二章 责任追究机制......21
第十三章 附则......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泰迪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泰迪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 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四)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 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子公司的负责人;

(六)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七) 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

(八) 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九) 主办券商;

(十)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
漏或其他不正当披露。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办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作出上述保证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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