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74357 证券简称:惠之星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
使用可行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投资项目和公司运营,具体情况如下:
序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号 投资项目 (万元) 实施主体
(万元)
1 惠之星舟山光学硬化 26,000.00 17,000.00 子公司惠之星(舟
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山)科技有限公司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惠之星
合计 31,000.00 22,000.00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环境及实际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资金。如果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资金缺口。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大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经
公告编号:2025-005
营。
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使用可行性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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