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74352 证券简称:福建三星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的相关制度中包括《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理人员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设副总经理多名,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总经理领导下,按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总经理做好工作。
总经理不能行使职权时,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可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三条 总经理会议是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董事会决定的方案;负责拟定由董事会决定的提案;负责处理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五)忠诚自律、高效务实,对公司的核心价值观、终极目标、企业文化等具有高度认同感。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七条 董事会解聘总经理,应在解聘前提出解聘意向和理由。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九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财产的保值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作出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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