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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5 17:57:29 股吧网页版
福建三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公告编号:2025-076

证券代码:874352 证券简称:福建三星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的相关制度中包括《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公告编号:2025-076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战略委员会应将所有研究讨论情况、材料和信息,以报告、建议和总结等形式向董事会提供,供董事会研究和决策。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的投资小组做好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具体程序为: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公司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公告编号:2025-076

(二)由投资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公司就协议、合同、章程(包括草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对外进行洽谈,并上报战略投资小组;

(四)由投资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战略投资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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