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74352 证券简称:福建三星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的相关制度中包括《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本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本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挂牌公司应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与对象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三)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五)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信息披露合法合规的原则;
(二)充分披露信息的原则;
(三)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
(四)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五)诚实守信的原则;
(六)互动沟通的原则;
(七)严格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五)其它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工艺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有关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
(二)制定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计划与目标。根据投资者关系活动的现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计划,确定投资者关系活动的目标,并制定有关投资者关系活动计划,包括投资者关系分析与研究、信息披露与沟通、会议筹备、公司推介、媒体合作等活动计划的制定。
(三)投资者关系分析与研究工作。分析研究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政策法规精神;对投资者行为进行统计分析,掌握投资者动向;深入研究宏观经济及金融业发展动向、货币及金融监管政策变化以及资本市场发展变化;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定期或不定期撰写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状况的研究报告,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会议筹备。负责筹备股东会、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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