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7 17:04:17 股吧网页版
越群海洋:收到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相关文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7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74351 证券简称:越群海洋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广东越群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东越群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洪越群、洪宇建、陈锐东、余成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86 号)

收到日期:2026 年 1 月 5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广东监管局)

措施类别:其他(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东越群海洋生物科技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洪越群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洪宇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总经理

陈锐东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

余成强 董监高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6-001

1.内控执行不到位;2.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3.信息披露不规范。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一、内控执行不到位

一是销售循环内控不到位。公司销售部门每月末根据当月送货单制作销售出库单交客户签章后进行收入确认。销售出库单与货物实际流转情况严重脱节,其客户签章时间无法真实反映客户收货验货时间,同时未保留能够真实反映发货情况的送货单、提货单等关键单据,也未将其作为确认收入的关键凭证。2024 年 9月至 10 月部分货物销售存在客户先在销售出库单签章、后实际收货的情形。二是研发活动内控不规范。2021 年至 2023 年期间,多个研发项目立项书审批表存在项目负责人代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签名的不规范情形。未区分研发专职和非专职人员,部分非专职研发人员工资全部计入研发费用,如 2 名除研发外实际还负责原材料质检入库工作的员工,其 2023 年工资全额计入研发费用。存在将与研发活动无关费用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如 1 名员工 2023 年参加某商管研修班的差旅费全额计入研发费用。三是其他内控不规范问题。岗位设置存在不合理情形,如财务部 1 名员工所任职务为审计。2021-2023 年期间存在付款审批不完整的情形,个别付款审批单未经总经理或财务总监签名。部分销售合同和对外担保合同无用印记录,个别用印审批表无部门负责人签章。以上情形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 号——组织架构》第七条第二款、《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6号——资金活动》第四条第一款、《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9 号——销售业务》第四条和第八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0 号——研究与开发》第六条、《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 号)第二条的要求,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

2024 年 12 月,公司为实际控制人之一洪越群代缴股改个人所得税 381.84
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资金于 2025 年内归还。上述资金占用情形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三、信息披露不规范

一是关联方披露不完整。广东臻媛水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臻媛水产)原

公告编号:2026-001

为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将持有的该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2024 年 4 月,臻媛水产为公司控股股东 27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