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874349 证券简称:增光新材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江苏增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3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增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其前身江苏增光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公司”)整体变更
设立,由原公司的 3 名股东为发起人,经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
第一次股东会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693301665C。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增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
称:Jiangsu Zenggua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海安开发区南海大道东 20 号,邮政编码:2266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7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本章程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裁 定为无效而被终止执行,不影响本章程其他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与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经营宗旨:秉承“科技领先、交通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实现技术革新,开发新产品,以质量求生存,以市场为导向,以信誉拓发展,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为交通事业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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