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874347 证券简称:泓毅股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920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自富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5,04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列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51,680,000 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上市中,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7,752,000 股)。本次发行上市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后,由股东大会/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办公大楼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碰撞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个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先行投资,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投入顺序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资金缺口。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按照资金情况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泓毅股份: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则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将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关于股票限售期的要求。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决定,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若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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