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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八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3


关于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八期)

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泓毅股份”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市。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书》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银河证券与辅导对象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目前银河证券安排刘锦全、康媛、程越芃、庄凯杰、苗雨露、陈之珺、郭昊宸、罗琳 8 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泓毅股份进行辅导,其中刘锦全、康媛为保荐代表人。本阶段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

上述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为银河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会计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竞天公诚律师”),会计师和律师的签字人员没有发生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银河证券于 2020 年 11 月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
贵局于 2020 年 11 月进行了辅导备案公示。因泓毅股份与银河证券于 2020 年 10 月签订的辅导协议有效期为两年,且泓毅股份同意继续聘请银河证券为其提供辅导服务,故双方于 2022 年 10 月签订了《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约定协议期限自原辅导协议届满后延期三年,即辅导协议期限延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因泓毅股份变更上市板块为北京证券交易
所,双方于 2024 年 1 月签订了《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书》。

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 3 月,银河证券对泓毅股份开展了第
十八期辅导工作。本辅导期间内,辅导工作小组在泓毅股份现场开展北交所申报尽调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次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泓毅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

本辅导期间,公司董事舒晓雪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
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披露《董事辞职公告》。

公司于2025年1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 2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相关议案,并按规定在股转系统披露相应公告。

唐广先生为公司本次新任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5 年 2 月
7 日起生效,其他辅导对象未发生变化。

2、协助公司推进北交所上市工作

(1)北交所预沟通。银河证券项目组准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预沟通材料》,履行内部质量控制
程序后,在股转系统提交预沟通申请。2025 年 4 月 8 日,泓毅
股份高级管理人员、银河证券相关人员、天健会计师代表、竞天公诚律师代表将前往北交所现场沟通。

(2)开展辅导培训。上次辅导培训至今,公司新增 4 名辅导对象,辅导机构、天健会计师、竞天公诚律师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2025 年 2 月 22 日开展北交所上市辅导培训。

3、全面梳理公司内控问题并进行整改

泓毅股份聘请内控咨询机构全面梳理公司内控问题,并就发
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内控咨询机构已对整改效果进行了初步检查,内控咨询机构将持续跟踪公司整改效果。

泓毅股份聘请了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进行 ERP 系统的升级建设,已在子公司芜湖普威技研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上线,后续将在公司其他下属公司陆续上线。

4、规范公司治理情况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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