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74347 证券简称:泓毅股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毅股份”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芜湖普威技研有限公司和湖南普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合称“普威”)为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广西宁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合称“合众汽车”)的供应商。普威已于 2024 年 10 月向人民法院提起对合众汽
车的诉讼并于 2024 年 12 月底达成《调解协议》((2024)浙 0483 民初 7997 号),
合众汽车同意分期支付所欠普威的到期货款约 987 万元及利息,但此后合众汽车
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普威已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普威对合众汽车的应收账款 12,409,059.50 元(账面余额,未经审计,已按相关规则 100%计提坏账准备,与此前诉讼金额差额主要系未开票的暂估货款、模具费)。截至目前,普威已停止对合众汽车供货。
近期,普威收到合众汽车发来的《供应商债转股及复产复供确认函》,称其无法清偿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的到期债务,正在按照意向投资人的要求梳理存量债务,并拟以债转股方式清偿 70%的供应商债务,并以无息留债分期支付方式清偿剩余 30%的供应商债务。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述债转股方案和对合众汽车的应收账款金额计算,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
公告编号:2025-016
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条件,本次债转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合众汽车部分债权
拟转股权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未
达到《公司章程》第五十条规定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上述普威对合众汽车的债转股方案,尚需履行国资监管报批程序、合众汽车的最终确认。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根据上述债转股方案,出资方式为对合众汽车的 70%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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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价情况
根据上述债转股方案,70%的债权按每 2.1146 元债权可对应取得公司 1 元注
册资本的对价,转换为合众汽车层面的股权(通过合伙企业或信托间接持有)。具体定价以最终确定方案和相关协议为准。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将根据上述债转股方案审批结果和各方协商情况再签署相关协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鉴于合众汽车逾期未履行向普威的还款义务和合众汽车的当前情况,根据上述债转股方案,接受合众汽车发来的债转股方案相对尽可能减少普威的损失。(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上述普威对合众汽车的债转股方案,尚需履行国资监管报批程序、合众汽车的最终确认,具有不确定性。最终普威对合众汽车的债权金额、债转股金额、股权数、清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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