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8
西安秦鼎精铸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并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西安秦鼎精铸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关于西安秦鼎精铸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出具的《关于西安秦鼎精铸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西安秦鼎精铸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鼎精铸”或“公司”)、主办券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已会同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贵公司出具的《问询函》中所有提及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已由各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涉及到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需要改动部分,已经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进行了修改。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西安秦鼎精铸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一致。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代表含义 字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公开转让说明书原披露内容 宋体
涉及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订或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问题 1、关于应收款项 ...... 3
问题 2、关于存货 ...... 27
问题 3、关于客户和供应商 ......41
问题 4、关于盈利指标 ......67
问题 5、关于期间费用 ......89
问题 6、关于历史沿革 ...... 110
问题 7、无证房产及消防事项......123
问题 8、关于公司治理 ......148
问题 9、关于其他事项 ......160
问题 1、关于应收款项。
根据申请材料,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 5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
值分别为 1,822.04 万元、3,105.03 万元、3,622.54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8.29%、41.75%、41.76%,同时存在应收票据。
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 2022 年增幅大于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来提高销售额的情形,说明公司为降低应收款项规模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2)详细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具体测算过程,结合前述情况、1 年以内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显著低于可比公司的原因等补充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同时按照可比公司计提比例测算对公司业绩的影响;(3)补充说明应收账款是否存在逾期,如有,说明逾期原因,结合期后回款金额及比例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回款障碍,对于逾期的应收账款公司后续管理措施,是否约定付款时限及违约责任;(4)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商业承兑汇票的有关交易情况、风险特征,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合理性;(5)补充披露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应收票据期后兑付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补充核查上述事项,并对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等)的真实性和列报准确性、坏账计提政策谨慎性及计提充分性,相关会计处理恰当性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 2022 年增幅大于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来提高销售额的情形,说明公司为降低应收款项规模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 2022 年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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