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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6 18:57:18 股吧网页版
交投智能: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4342 证券简称:交投智能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交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事规则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交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北交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均由股东河北交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 3 年,任期届满考核合格的,经选举可以连任。外部董事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 6 年。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重大举措的方案;(三)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
(四)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八)制订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发行及上市方案;
(九)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申请破产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公司重大国有资产转让、部分子公司国有产权变动方案;
(十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制订子公司的设立或者撤销方案;(十五)根据授权,决定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重组事项,或者对有关事项作出决议;
(十六)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 人员,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等事项;
(十七)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十八)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九)审议批准一定金额以上的融资方案、资产处置方案;
(二十)制订公司担保方案以及对外捐赠或者赞助方案;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批准部分公司担保方案以及对外捐赠或者赞助方案;
(二十一)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合规管理
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二十二)审议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
(二十三)制订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二十四)决定公司行使所出资企业的股东权利所涉及的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股东会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结合实际制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具体权责、行权方式、议事程序、决策机制、支撑保障等内容。
第五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国资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依规执行。董事会是规范授权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因授权而免除法律、行政法规、国资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借款、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一)对外担保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符合本章程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
除根据本章程规定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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