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2
关于杭州瑞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 2023 年 9 月 14日下发的《关于杭州瑞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或“主办券商”)己按要求组织杭州瑞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成信息”、“公司”)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进行认真讨论,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核查意见,涉及到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需要改动部分,已经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公司及主办券商对上述审核问询函进行如下答复,请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回复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字体注释如下:
黑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1、关于营业收入。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2 月
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4,622.36 万元、15,737.53 万元、
1,433.36 万元,2022 年收入大幅下滑;公司收入存在季节性特点;公司存在软硬件销售业务。
请公司补充说明:(1)结合客户数量、项目数量、项目总价、项目单价的变化情况量化说明报告期各期定制化协同平台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波动的具体原因;结合所属行业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进一步说明收入波动的合理性,是否与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2)运维服务增长的原因,与主要产品的波动趋势不一致的合理性;(3)公司外购软硬件后对外销售的具体流程,2022 年大幅减少的具体原因,结合贸易模式下权利及义务条款、权利及义务转移的时点及依据,说明认定外购产品销售属于买断式的具体依据,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进行收入确认的判断依据,外购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4)公司各季度收入确认情况,是否存在年末突击确认收入情形,收入季节性波动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同业可比公司是否保持一致;(5)公司客户为非终端客户时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经终端客户验收后确认,如为中间客户验收确认,中间客户与终端客户验收时间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是否存在通过调节项目验收时点调节收入情形。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针对营业收
入的核查方式及程序,发函、回函、走访、替代措施的金额和比例、核查结论,对收入真实性、完整性、金额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补充说明事项
(一)结合客户数量、项目数量、项目总价、项目单价的变化情况量化说明报告期各期定制化协同平台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波动的具体原因;结合所属行业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进一步说明收入波动的合理性,是否与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
1、关于定制化协同平台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波动的具体原因
公司定制化协同平台综合解决方案业务的终端客户主要为政府机构及相关
事业单位,随着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在数字政府建设的大背景下,政
府机构及相关单位服务群众逐步呈现出便捷性、高效率、多渠道的趋势。为更
好的满足群众需求,便于自身统计管理,政府相关单位亦需要及时新建开发、
更新改造定制化协同平台。因此,定制化协同平台综合解决方案中的软件开发
更新速度、更新频率较快,但其中电脑、打印机、数据库、防火墙等第三方软
硬件产品使用周期相对较长、更新速度相对较慢,整体更新呈现一定的周期性。
基于上述定制化协同平台综合解决方案业务的特点,该细分领域内客户数
量呈现逐步增多的趋势,同时,客户需求呈现多样化、个性化、单个项目金额
较低等特点。
报告期各期,公司定制化协同平台综合解决方案业务客户数量、项目数量、项目总收入、项目平均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客户数量 30 154 130
项目数量 31 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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