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5
证券代码:874339 证券简称:天康制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履行自己的职权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商业领域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正直公道;
(五)精力充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财务总监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第四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被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得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兼任任何职务或领取薪酬。
第七条 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聘任无效。
第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推荐,予以聘任或解聘。
第九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劳务)合同规定。
第十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认真执行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计划,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组织实施投资计划的完成,确保投资的预期收益;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六)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和管理控制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费用的支出;
(七)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除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九)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拟订公司职工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一)《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行使职权时,可以聘用相关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安全性和稳健性。
第十二条 总经理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和调整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的职责与分工。
第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以下标准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
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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