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5
证券代码:874339 证券简称:天康制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七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
人。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与变更程序同
公司董事长的产生与变更程序。法定代
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
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
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八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
束力。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指公司的副总经理(如有)、董事会秘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董事书、财务总监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会秘书、财务总监和本章程、公司董事
人员。 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 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 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向、管大局、促落实。党组织是公司治 条件。
理结构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公司坚
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党的
组织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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