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公告编号:2025-043
证券代码:874339 证券简称:天康制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有效,报告数据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二、 《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三、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
公告编号:2025-043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和内控评价客观、真实。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且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海燕、赵胜、周斌
2025 年 9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