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6
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提 示
以下问题涉及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揭示:问题 2.业绩下滑风险及行业政策
影响,问题 8.采购价格公允性及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问题 11.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目 录
一、业务与技术......3
问题 1.研发模式、技术独立性及上市标准适用......3
问题 2.业绩下滑风险及行业政策影响......5
问题 3.技术先进性及市场地位......8
二、公司治理与独立性......9
问题 4.相对于控股股东的独立性......9
问题 5.经营合规性......11
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13
问题 6.研发投入核算准确性及内控有效性......13
问题 7.销售费用真实性及内控有效性......14
问题 8.采购价格公允性及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16
问题 9.大额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18
问题 10.其他财务问题......19
四、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20
问题 11.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20
问题 12.其他问题......23
一、业务与技术
问题 1.研发模式、技术独立性及上市标准适用
根据申请文件:(1)发行人主要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动物防疫技术转让和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猪用疫苗、反刍用疫苗、禽用疫苗、检测试剂等兽用生物制品。发行人持有 28 个新兽药注册证书。(2)发行人的研发模式包括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和技术引进。发行人合作研发方主要为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主要承担实验室阶段的前期基础性研究,发行人主要承担中后期的中试生产、临床试验、产业化应用等。(3)发行人 19 项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取得;拥有发明专利 106 项、实用新型专利 87 项,多项专利系继受取得或与他人共有。(4)发行人选择《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2.1.3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上市标准。
(1)研发模式及技术独立性。请发行人:①列表披露发行人通过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和技术引进三种研发模式分别取得的新兽药注册证书、专利的个数以及比例,每项证书报告期内对应的细分产品、产生收入、净利润及占比,以及三种研发模式产生的总体收入、净利润及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对应说明发行人 19 项核心技术在获取新兽药注册证书中发挥的作用。②分别披露各合作研发项目的合作方、合作期限、各方分工、发行人支付费用、各方关于合作研发成果的权属及收益分享约定、是否属于委外研
发,说明发行人对各新兽药注册证书是否享有独占权利、是否独立掌握完整的核心技术、对研发成果是否存在使用限制。③说明各合作研发和技术引进项目的合作研发费用、技术秘密使用费、销售额提成情况,并结合投入产出比及行业惯例,说明发行人前述支付费用是否公允,研发成果收益分配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④说明继受取得专利的受让背景、购买时间、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出让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共有专利的合作模式,各方对于该专利的使用、收益归属、争议解决方式等的具体约定,发行人在专利使用方面的限制;继受及共有专利形成的产品及收入占比,对发行人业务的重要性,与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关系。⑤说明以合作研发为主对发行人核心竞争能力的影响,发行人技术与研发是否独立、对合作方是否存在依赖,获取研发合作及技术许可的持续稳定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关于上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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