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公告编号:2025-070
证券代码:874337 证券简称:凤生股份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四川凤生纸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四川凤生纸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四川凤生纸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凤生纸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审议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选定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组成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70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选举董事长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选举的董事长杨朝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聘任周传平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元嵩、廖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林俊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林俊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聘任的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四川凤生纸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钟朝宏、邓鹰
202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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