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广东精一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2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2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4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36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7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4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2
第十二章 附则......4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精一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佛山市精一家具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696468081E。
第三条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精一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JE Furniture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涌社区坦东大道 3 号(精一智能家
居产业园)(住所申报)
邮政编码:52831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661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由董事长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提供健康美好的创新性产品和值得信赖
的服务,为社会创造高效健康的办公环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家具销
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藤制品制造;藤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物业管理;计量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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