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苏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明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江苏苏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讯新材”“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江苏苏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目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4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4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4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5
四、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5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6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8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9
一、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9
二、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及北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9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0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发行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1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北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2
第四节 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发展前景...... 15
一、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5
二、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19
第五节 其他事项的核查意见与说明...... 19
一、对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意见...... 21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21
三、关于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及其备案情况的核查...... 22
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核查意见...... 23
五、关于发行人创新发展能力的核查意见...... 23
六、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状况的核查意见...... 25
七、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承诺事
项及约束措施的核查...... 25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 27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开源证券作为江苏苏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指定辛莉莉、吴坷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辛莉莉女士,现任开源证券投行部董事,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具有近十年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经验,先后主持或参与了顺博合金(002996.SZ)IPO、川恒股份(002895.SZ)IPO等保荐项目,负责多家公司的股份制改组和上市辅导项目。
吴坷先生,现任开源证券投行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具有十七年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经验,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克明面业
( 002661.SZ ) IPO 项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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