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公告编号:2025-069
证券代码:874332 证券简称:文峰光电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淮南文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
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实施。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淮南文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淮南文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
稳定发展,控制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使公司生产经营环节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淮南文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日常经常性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
(一)购买原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和动力;
公告编号:2025-069
(二)购买日常办公用所需的低值易耗品;
(三)销售公司自行研发、生产或者经销的产品、商品及提供与此相关的服务;
(四)其他日常经常性发生的生产经营交易事项。
第二章 决策权限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原材料或备品备件、燃料、动力、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易耗品
的购买,根据金额大小或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签订书面合同,能够签订书面合同的,应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与此相关的服务时必须与对方签订书面
合同,并且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日常经营交易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涉及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或接受劳务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二)涉及出售产品或商品、工程承包、提供劳务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三)其他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
合同订立后,其生效、履行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出现重大不确定性,或者提前解除、终止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第六条 公司日常经营交易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长审议批
准:
(一)涉及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或接受劳务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低于 50%的,或虽占 50%以上,但在 5,000 万元以
下的;
(二)涉及出售产品或商品、工程承包、提供劳务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以上、低于 50%的,或虽占 50%以上,但在5,000 万元以下的。
公告编号:2025-069
第七条 未达到第六条规定标准的公司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或由其授权的人员审批。
第八条 公司一般性营销策略的制定、市场开发、营销渠道的建设,由总经理决定。
第九条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关联交易的,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十条 公司任何部门、任何机构以及个人违反本制度规定,在日常生产经营事项中进行越权审批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赔偿公司损失。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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