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74329 证券简称:奥翔体育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福建奥翔体育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福建奥翔体育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福建奥翔体育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福建奥翔体育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
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六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借款、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重大合同、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四)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章 董事会的权限
第七条 任何对外担保均应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还应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一)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通过。
(二)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批。
(三)未经上述审议程序进行对外担保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第八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关联交易的权限如下: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达到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含 30 万元),
但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或低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含 300 万元)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含 0.5%),但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九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交易(除提供担保外)事项的权限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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