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6
证券代码:874328 证券简称:唯实重工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唯实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债务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尽快回收货款,降低回款的不确定性风险,提升应收账款管理水平,优化资金周转及运营效率,唯实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与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各下属单位进行债权债务重组。
2024 年 9 月至 2025 年 8 月,公司与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旗下 15 家下属单位
就指定订单完成了债权债务重组。重组前应收账款余额总计 68,816,384.15 元,经协商豁免债权 21,884,147.30 元,重组后应收账款余额为 46,932,236.85 元。债务重组协议签订后,公司以重组后的应收账款余额出质,向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指定的合作银行申请贷款,以此加速资金回笼。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已顺利完成重组后应收账款余额 42,287,700.26 元收款手续并收讫款项。前述债务重组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044、2024-052、2025-004、2025-009、2025-018、2025-034、2025-044 号公告。
上述协议签订并公告之后,针对未结清的应收账款,公司与晋能控股煤业集团下属其他单位保持沟通和磋商,持续推进剩余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
二、债权债务重组进展的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与大同市姜家湾煤矿(以下简称“姜家湾煤矿”)进行
了债权债务重组。
公司以享有的对姜家湾煤矿的应收账款余额 132,202.11 元为基础,按照 55%
的折扣率豁免债权金额 59,490.95 元,重组后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72,711.16 元。
同时,姜家湾煤矿将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一次性以转账/银行电汇形式向公司
进行偿付。
公司主要向姜家湾煤矿提供设备销售、配件销售、维修服务、维护保养服务等。本次债权债务重组的内容为指定合同,前述合同已经执行完毕,双方的债权债务核对一致无误。本次债权债务重组有利于加快清理应收账款。
公司与晋能控股煤业集团下属其他单位的应收账款,公司正在与其协商折扣一定比例回款的相关事宜,待各方确定折扣比例、回款进度等细节后,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390,296,653.86元,期末净资产为208,987,893.78元。公司本次债务重组总金额为 132,202.11 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0.03%,占净资产的 0.06%;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对晋能控股煤业集团下属单位的债务重组总额为 68,948,586.26 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17.67%,占净资产的 32.99%,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因此,本次债权债务重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表决及审议情况
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债权债务重组进展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次债权债务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债务方名称:大同市姜家湾煤矿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负责人:郝贵林
注册资本:7,228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债权债务重组,公司与姜家湾煤矿签署《债务处置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债权人):唯实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大同市姜家湾煤矿
1、债务重组相关金额确认
(1)重组前应付款项余额
经甲乙双方确认,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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