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119
证券代码:874326 证券简称:朗信电气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等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现对上述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有利于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更正后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
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关于募集
公告编号:2025-119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吕晓青、房淑华、俞彬彬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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